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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首例“百吨王”涉危险作业罪案宣判

发布:2026.09.25 阅读:20 来源:中国新闻网 查看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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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chinanews.com.cn/sh/2026/09-24/10703038.shtml

中新网郑州9月24日电 (记者 王宇)记者24日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,在该省公布的第四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,河南首例“百吨王”涉危险作业罪案的涉案负责人,被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管制6个月。

案情显示,2023年11月8日,河南省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货车豫DC***3被查出超载率达227%,交通部门依法处罚并责令消除隐患,但企业未整改。

2024年3月31日,另一辆豫DH***9又因超载167.65%被查,再次被罚并责令整改。

公司法定代表人连某成仍拒不落实,仅口头提醒,未开展隐患排查、安全教育,还将安全管理义务口头委托他人,长期放任重大安全隐患。

2025年8月16日,公安机关对连某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;2026年2月26日,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其管制6个月。

交通部门已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监管档案。

本批公布的案例还涉及无证客运、危险货物运输等。

其中,周口郸城县一旅游客运公司因擅自改装客车,拆除6个座椅并加装茶几,被罚1万元;三门峡市滴滴平台因一年内多次向无证车辆派单,被罚2.5万元,司机王某被罚6000元;商丘睢县张某师因无证从事客运且拒不配合执法,被罚2万元;周口太康县一客运公司因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,被罚1000元;郑州、南阳两家客运公司因伪造包车合同骗取包车标志牌,分别被罚3000元、7100元;新乡辉县市一货运公司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,被罚3万元。

目前,河南省交通运输部门已将相关违法车辆纳入重点车辆监控清单,抄送保险机构,并将处罚信息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、公安部门,以加强监管,同时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、纳入信用监管档案。

(完)【编辑:张子怡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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