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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前一步 把法“种”进山海间

发布:2026.08.10 阅读:20 来源:人民网 查看原文

(来源:人民网,原文标题:向前一步 把法“种”进山海间,发布日期:2026-08-07,原文链接:http://society.people.com.cn/n1/2026/0807/c1008-40775674.html#liuya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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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桂大地,山海相依。在这片生态如画的土地上,每一抹绿色的背后,都离不开法治的护航。
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“司法保障‘十五五’良好开局·媒体一线观察”集中采访活动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,探寻当地法院如何以“向前一步”回答生态治理之问。

2025年8月7日,距离北部湾休渔期解禁还有9天。广西防城港市居民许某驾船出海,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捞作业,被海警当场抓获。

“电鱼”对水生生物的无差别杀伤,会给海洋生态带来毁灭性破坏,因而被明令禁止。对此,许某心知肚明,却依然铤而走险。

按照法律规定,许某不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,还要承担高额的生态修复赔偿金。

事实清晰,可该案的主审法官、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的谭帮益却犯了难:许某一家六口,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,妻子收入微薄,儿子长期失业,捕鱼是唯一生计来源。若一判了之,许某一家生活如何保障?受损的生态如何修复,谁来修复?

今年7月,在该案的庭审现场,法官作出了一份有温度的判决。即创新采用“劳务代偿”模式,判处许某一年内完成75天海洋垃圾清理公益劳动,折抵生态损害赔偿金;许某的电鱼工具被没收,但作为家中唯一谋生工具的渔船予以返还。

判决不是终点。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虹表示,近年来,法院主动“向前一步”寻找更优解。针对不同生态场景“一病一方”,补植复绿、增殖放流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成为常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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