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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曝光一批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典型案例

发布:2026.08.29 阅读:20 来源:中国新闻网 查看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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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chinanews.com.cn/cj/2026/08-28/10685998.shtml

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“工信微报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,守牢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底线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前期,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。

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一、样车未配备说明书,或个别参数与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参数不一致。

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ZLJ5328GJBLBEV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未配备说明书、轮胎生产企业与《公告》参数不一致。

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GXA5032XLCEV纯电动冷藏车的车载实时监控装置型号与《公告》参数不一致。

二、样车的外廓尺寸等参数与《公告》申报值的差值超过《公告》允许的误差范围。

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JL7001BEV71纯电动轿车的轴距、河北洪春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CHP5010XDYBEV-LZW纯电动电源车的整车高度与《公告》申报值的差值超出《公告》允许的误差范围(1%)。

三、样车的油耗等参数超过本企业《公告》申报值。

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BYD7153WT6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在电量保持模式(CS)下,油耗超过本企业《公告》申报值。

四、样车的应急窗净面积、侧后防护装置性能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。

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FSQ6650BEVGA纯电动城市客车的应急窗净面积不符合GB 13094—2017《客车结构安全要求》。

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NJA3120EDH32BEV纯电动自卸汽车的左侧防护、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GB 11567—2017《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》。

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企业,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视情节轻重,采取了相应的责令整改、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《公告》、暂停企业相关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等处理措施。

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,举一反三,认真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要求,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,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,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,提升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,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【编辑:陈海峰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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